山西盂县锅炉相关治理行动
1、县城建成区不得新建燃煤锅炉,,,,,,,全县禁止新建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,,,,,,,供热、供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一律不准建设燃煤锅炉。。。。。。所有工业企业禁止新建20蒸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。。。。。。新建燃煤锅炉必须严格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。。。。。。
2、2018年9月底前,,,,,,,除集中供热外,,,,,,,县城建成区全部淘汰2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,,,,,,,全部淘汰分散燃煤炉、灶,,,,,,,改用清洁能源。。。。。。
3、对“散乱污”企业实行动态更新管理,,,,,,,严厉打击“散乱污”企业,,,,,,,坚决杜绝已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,,,,,,,一经发现从严处理。。。。。。
4、县城建成区禁止销售、使用散煤及其制品和其他非清洁能源。。。。。。
5、县域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%、灰份高于16%的民用散煤。。。。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