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发布 9月1日起施行
2023-08-07
为了保;;;;ず透纳拼笃肪常,,,,,防治大气污染,,,,,,,保障公众健康,,,,,,,打造绿色文明、生态宜居城市,,,,,,,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《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,,,,,,该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。。。。。
禁燃区内,,,,,,,禁止销售、燃用高污染燃料;;;;;禁止新建、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。。。。。。已建成的,,,,,,,应当在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或者改用清洁能源。。。。。。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锅炉整治计划,,,,,,,淘汰、拆除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燃煤锅炉,,,,,,,并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。。。。。。
禁止新建额定蒸发量或者额定功率达不到国家、省要求的直接燃用煤、重油、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、窑炉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。。。。。。






